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8-018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该准则要求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等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60,413.59元,营业外支出65,513.51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099.92元。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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