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ST万里 公告编号:2018-016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l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张应文先生及敖志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17年发生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市场定价 |
836,848.83 |
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 |
市场定价 |
33,841,559.20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商品 |
市场定价 |
250,769.23 |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 |
市场定价 |
25,854,064.30 |
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商品 |
市场定价 |
6,793,327.37 |
合计 |
- |
- |
67,576,568.93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 2017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18年
预计金额 |
2017年
发生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材料及商品 |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836,848.83 |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进行预计 |
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33,841,559.20 |
小计 |
105,000,000 |
34,678,408.03 |
销售产品及商品 |
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5,000,000 |
250,769.23 |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需要预计 |
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 |
25,854,064.30 |
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793,327.37 |
小计 |
135,000,000 |
32,898,160.9 |
合计 |
240,000,000 |
67,576,568.93 |
|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56,875,123元
法定代表人:王栋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UPS电源、EPS应急电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铅酸蓄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不含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等国家限制类、禁止类蓄电池的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同正持有巨江电源3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刘悉承先生在巨江电源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江电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公司”)
住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邮亭工业园区(红林村4、7组)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仁海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回收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精铅;合金铅;硫酸;硫酸钠;混合塑料;生产及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巨江电源持有德能公司41.66%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审慎性原则,公司将与德能公司之间的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3、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帆汽车”)
住所:重庆市忠县生态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9000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邓一武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电气系统及电机、汽车零配件、动力电池管理系统、蓄电池、车载仪表、汽车电子零部件、充电机的设计、制造、销售;汽车产品电子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车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汽车无人驾驶技术开发;车联网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同正持有长帆汽车44.7368%的股份,为南方同正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长帆汽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经营的需要,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交易,是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主业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议案提交前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对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