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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4-05-23 17:07:30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5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实到监事3,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万里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万里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522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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