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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02 11:36:57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1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本框: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71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01272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4720日。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刘悉承先生、张应文先生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201272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鉴于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即将期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4720日,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委托贷款申请续贷的议案

公司通过成都银行重庆分行获得委托贷款3000万元将于201374日到期(详见公司于2012122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现因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对该委托贷款申请续贷,期限一年,利率6.5%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召开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717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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